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 ( 安委辦[2019]11號) 的要求,圍繞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倉庫、生產裝置等重大危險源以及關鍵部位等的安全風險,形成從企業、集團、地市應急管理局到應急管理廳的分級管控與動態監測預警,不斷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推動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
以推動應用監測預警系統為重點,明確省、市、縣區、化工園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與權限,逐步規范危險化學品監測預警信息采集、推送和反饋流程,指導危險化學品風險預警工作,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閉環管理,加快建立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分工負責、銜接配合的運行機制。

總體架構:

建設要素:
